九号公司于10月19日正式开始招股,作为国内首家CDR公司,九号公司创造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多个“第一”:第一家注册地在境外的红筹申报企业、第一家存在协议控制架构(VIE)的企业、第一家计划发行CDR的企业。同时,九号公司也是首家具有AB股和员工期权的红筹上市公司。
九号公司定价为18.94元/股,本次IPO发行后,有7.04亿CDR股本,发行市值约为133.35亿元。
九号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中短程智能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从2012年进入平衡车品类开始,经过多年的发展,其产品已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线,并将业务链延伸至智能配送机器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全地形车领域。
1、营收及业务构成、毛利率
截止2017年、2018年、2019年12月31日,九号公司分别实现营收13.81亿、42.48亿、45.86亿。2020年上半年,九号公司实现营收20.02亿。
营收构成,2019年,九号公司营收由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9.95亿营收,占比21.71%)、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32.31亿营收,占比70.46%)、智能服务机器人(412万营收)以及其他服务(3.55亿营收)构成。
毛利率,2017年、2018年、2019年,九号公司综合毛利率为23.74%、28.86%、27.42%,毛利率总体上呈现提升的趋势。其中2019年,智能电动平衡车毛利率为21.32%、智能电动滑板车毛利率为25.04%、智能服务机器人毛利率为40.99%、其他产品毛利率为66.00%。
2、费用及净利情况
截止2017、2018、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九号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133万、1.21亿、3.17亿以及1.89亿。九号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27亿、18.04亿、-4.55亿以及-8429.60万。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净利润为负主要系优先股、可转债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除去公允价值变动影响,九号公司从18年开始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分别为-58,873.05 万元、-235,279.23 万元和-59,318.41 万元,金额较大,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重大,具体情况如下:
除去公允价值变动影响,2017年、2018年、2019年,九号公司实现经营盈利分别为-3838万、5.49亿、1.38亿。
3、现金流
截止2017、2018、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1.37亿、3.77亿以及2.51亿。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服务型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 销售模式;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以线下销售为主,逐步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公司各渠道主要销售模式及各模式下代表客户、代表平台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以线下为主,其中定制产品的独家分销的合作对象为小米集团(营收占比52.12%),收益模式是成本+利润分成模式,以自有成本+50%销售利润分成。
其他对应销售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5、市场规模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2017 中国电动平衡车产业白皮书》指出,近年来我国平衡车出口量持续增长,欧美市场成为我国平衡车出口的主要市场。平衡车自 2011 年开始出口,并在 2014 年开始放量,2015 年爆发式增长,2016年及 2017 年呈平稳增长趋势。全球市场需求的稳步增长直接带动我国平衡车产量的增长。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8 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产量达到1,693 万台。预计未来几年,平衡车行业生产量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我国平衡车产量到 2022 年将达到 1,820 万台。
6、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 2019》统计显示,发行 人在智能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领域活跃企业中都位列第一梯队。相关企业概况如下:
7、竞争优势
公司非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在智能短程移动领域拥有全球领先的知识产权储备。截至 2020 年 3 月 1 日,公司国内已授权专利 467 项,海外已授权专利268项,并获得DEKA公司排他性独占授权专利近300项。
8、股权结构
发行前,九号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高禄峰通过持有公司13.25%股权,联合创始人王野持有公司15.4%股权,此外红杉资本持有公司16.8%股权,顺为资本10.9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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